拟作为刑事案件办理什么意思 (一)

答拟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意思是:这种情况是还没有立案,但是初步作为刑事案件进行受理调查了。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是:
1、受理。刑侦部门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和《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立案;
3、侦查。刑侦部门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
4、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5、检察院提起公诉;
6、法院审理判决。
公安机关刑事程序:
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5、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下: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综上所述,拟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意思是:这种情况是还没有立案,但是初步作为刑事案件进行受理调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是什么 (二)
答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立案:
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或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后,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
侦查:
公安机关、检察院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侦查过程中,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侦查期限为27个月。
拘留:
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时,应即逮捕。逮捕时应出示逮捕证,并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审查起诉: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作出起诉决定。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就是刑事案件办案的主要程序,每一步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
刑事案件一般都要经过哪些程序? (三)
答刑事案件一般都要经过以下程序:
立案: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后,按照管辖范围进行立案侦查。立案的管辖范围包括公安机关管辖的除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外的其他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特定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特定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案件。
侦查: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调查取证,并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等。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相关人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应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开庭审判。辩护律师可以在庭审过程中为被告人辩护。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无罪或证据不足的判决。被告人、自诉人等有权对第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
程序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确保了刑事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四)
答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
1、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调查;
2、侦查机关立案进行侦查;
3、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刑事案件程序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