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的法律认知中,刑事追诉往往与正义和公平的追寻紧密相连。那么,当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程序时,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来:刑事追诉法院要收费吗?一般来说,针对刑事诉讼本身,法院是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这是因为刑事诉讼主要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旨在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责任,维护社会秩序与法律尊严。整个诉讼过程从侦查到审判,经费都由国家财政保障,被告人无需为此缴费。

刑事追诉法院要收费吗 (一)

刑事追诉法院要收费吗

优质回答刑事追诉法院一般不收费。请律师收费,可以协商收费,有困难,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第160条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刑法162条的内容是什么罪 (二)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工共和国刑法》162条全文是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刑法》中隐匿会计账簿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隐匿会计账簿罪是以情节严重程度为标准量刑的。

犯隐匿会计账簿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会计账簿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虚假陈述是否属于作伪证

虚假陈述可能会涉嫌作伪证。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国法律什么时候提倡疑罪从无的? (三)

优质回答中国的疑罪从无是从1996年开始的。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如第162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主要表现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 (四)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第一百六十一条【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 诉讼参与人 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 扰乱法庭秩序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 法规 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刑诉法160条和162条的区别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典诚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