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在法律领域各自具有鲜明的特点。简单来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刑法上的概念,指的是被害人主动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机关才会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等。而自诉案件则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指的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那么,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何具体区别与联系呢?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一法律议题。
- 1、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23题)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内容简介
- 3、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2008年试卷二第22题)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23题) (一)

贡献者回答【答案】:B
[考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关系
[解析]要想正确解答此题,就必须准确掌握自诉案件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可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是自诉案件的范围之一,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但是自诉案件不仅仅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两者之间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含义并不相同,不能画等号。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
[难度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内容简介 (二)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旨在深入解读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为广大公众提供全面而深入的理解。这部法律集条文解释、立法初衷以及相关细则于一体,旨在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立法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它详细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通过逐条解析,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每一条款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从而在实际操作中准确无误地遵循法律规定。
立法理由部分,详细阐述了制定或修订特定法律条款的背景、目的和预期效果。这有助于公众理解法律制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增强法律实施的社会基础。
此外,书中还详细介绍了与刑事诉讼法相关的规定,如证据规则、辩护制度、审判程序等,这些内容对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详细解读这些规定,公众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保护的范围和方式,从而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为公众提供了一本详尽的指南,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核心内容,还有助于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方面,该书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扩展资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2008年试卷二第22题) (三)
贡献者回答【答案】:C
[考点]办案期限的重新计算
[解析]本题可以用排除法得出答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可见,在审查起诉程序中,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选项A不符合题意。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问。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可见,选项B中的情形需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亦不符合题意。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因此,选项D中的情形亦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不应当选。
如上所述,排除了ABD选项,且法律并未规定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需要重新计算,因此C选项为正确答案。
[难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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