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聘任制公务员的定义与特点
- 二、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争议的处理机制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争议的

导语:在当今社会,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推进,其中聘任制公务员作为一种新型用人模式,日益受到关注。聘任制公务员以其合同管理、平等协商、聘期明确等特点,为公务员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随着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深入实施,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发生争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本文将对聘任制公务员及其争议处理机制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参考。
一、聘任制公务员的定义与特点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一制度的实施,打破了公务员传统的“铁饭碗”观念,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优胜劣汰和良性循环。聘任制公务员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管理是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公务员与机关之间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通常包括职位、职责、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这种合同化管理方式,使得双方关系更加明确,权利义务更加清晰。
其次,平等协商是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另一重要特征。在聘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地位平等,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来变更或解除聘任合同。这种平等协商机制,有助于增强双方的互信与合作,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
最后,聘期明确也是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一大亮点。聘任制公务员通常有明确的聘任期限,通常为1年至5年。这种明确的聘期设置,有助于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人员配置,同时也为公务员提供了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二、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争议的处理机制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负责受理和裁决相关争议。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 2、哪些情况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 3、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争议的的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一)
答法律分析: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有:申诉、控告、仲裁、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五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十八条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第一百零五条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哪些情况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二)
答以下情况适用于所列举的人事争议:
公务员法实施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
因履行聘任合同产生争议。这包括聘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
同样因履行聘任合同产生争议。这些机关单位虽然不完全等同于公务员法实施机关,但在人事管理方面参照公务员法执行,因此聘任合同的争议也适用相同规定。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
因解除人事关系产生争议。这包括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或者工作人员提出解除人事关系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等情形。因执行聘用合同产生争议。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属于此范畴。
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
因解除人事关系产生争议。这包括社团组织单方面解除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或者工作人员提出解除人事关系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等情形。因执行聘用合同产生争议。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同样适用人事争议的相关规定。
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
因履行聘用合同产生争议。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合同内容、履行期限、薪酬待遇等方面的争议。
其他类型的人事争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仲裁的其他类型的人事争议。这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特定类型的人事关系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只要这些纠纷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条件,均可适用人事争议的相关规定。
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三)
答您好,您所问的是否是:下列有关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人事争议仲裁只对聘任制公务员适用
B.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应有法律专家
C.公务员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能提出诉讼
正确答案:AB
根据《公务员法》第100条的规定,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AB说法正确,CD说法错误。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聘任制公务员。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