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
- 2、以下情形,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是( )。
- 3、夫妻能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工作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 (一)
答正确答案:ABC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A项中李某与其姐夫为近姻亲关系.李某在其姐夫担任领导职务的教育局中从事审计工作,违法了上述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故应选。B项如果张某的妻子调入其任职的档案局,则他们属于夫妻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同样违反了上述回避制度,应选D项赵某与其子虽然都在税务机关任职,但是赵某的县地税局局长与其子的某乡税务所税务员并不属于法条中规定的“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故D项不当选。《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项王某为青山县人,担任该县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违反了上述关于地域回避的规定,应选。
以下情形,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是( )。 (二)
答【答案】:C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A项,甲乙是夫妻关系,而且在同一机关,甲是领导,乙是组织部门科员,根据规定,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该项违反了任职回避的规定。
B项,“甲乙为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甲担任领导职务,乙是甲的下级由甲直接领导,二者具有直接上下级的领导关系。该项违反了任职回避的规定。
C项,“甲乙为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甲在组织部门担任部长,乙在行政部门担任普通科员,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任职回避的规定。
D项,“甲乙为父子”,属于直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的人事部门任普通科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该项违反了任职回避的规定。
A、B、D三项违反任职回避的规定,C项不违反任职回避的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C。
夫妻能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工作吗 (三)
答夫妻能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不过两人的工作要在不同部门,而且不能有直接的指挥和有关联的部门。具体的回避措施要根据所属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除了夫妻之间,一些子女在父母影响下“子承父业”,从专业对口角度,在本行业就业是合适的。“一刀切”不许报考,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在“近亲繁殖”严重的现实下,出台更严格的回避措施,领导干部为此承受某些不便,是为官伦理要求,亲属则有配合实现的义务。
问题积重难返,不下猛药很难见效。宏观上说,“近亲繁殖”不公平,但在微观操作层面,要具体说哪一个“繁殖”不合规,也很困难。如果政策没有大的变化,“近亲繁殖”延续甚至进一步加剧,不仅是可以预见的结果,也是经常看到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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