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头渔利司法解释的认定标准 (一)

抽头渔利司法解释的认定标准

优质回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的,构成赌博罪。

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涉嫌赌博罪中的抽头渔利数额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其中因为被抽头人作为赌博参与者,要受到刑事或行政追究,其承认赌博投入数额越大,对其越不利。实践中,一般结合赌博人,抽头人的供述,其他证人证言,查获的赌资数量、赌博次数及时间等综合谨慎认定。

可以认定为开设赌场的人抽头渔利所得,因为就算没有被告人供述,但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提取也是合法的,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清点,因此可以按照侦查人员点算的金额认定犯罪所得的金额。

违法所得如何认定

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经济价值才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

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另外,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并不总是单独存在,它常常与赃款赃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等各种不同性质的财物混杂在一起,只有准确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

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涉及对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执法公正,因此,违法所得必须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

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处理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违法所得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之一,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法定制裁;一种是刑事途径,指的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理的违法所得。当然,在执法活动中这两者并不是绝然独立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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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的;

(二)组织3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的;

(三)组织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赌博罪的资金额如何评定 (二)

优质回答赌博犯罪,即涉及聚集或开设赌场,以及直接资助其他赌博行为者的违法行为。

此罪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且当以赌博牟利时,更构成犯罪行为。

让我们先了解下赌博罪。

其中包括:

聚众赌博,即组织多名人员参与赌博,以此方式获利;

开设赌场,即开设专门场所供他人赌博,并将所得收益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赌博罪的赌资认定标准如下: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2.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五千元,赌资累计达五万元,参赌人数累计达二十人,组织我国公民十人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均视为聚众赌博;

3.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按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的;

(二)组织3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的;

(三)组织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的;

开设赌场罪抽头金额怎么认定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就数额而言,组织3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的;组织3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的;组织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等情况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三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的;(二)组织3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的;(三)组织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情节严重: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多少够罪。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