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挂什么时候开始

土地招拍挂什么时候开始

土地招拍挂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土地招拍挂制度,作为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于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制度始于21世纪初,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完善与发展,如今已成为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将详细探讨土地招拍挂制度的起源、发展历程及其重要意义。

一、土地招拍挂制度的起源背景

政策初现端倪

早在1999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这一通知标志着我国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初步确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需求日益增强,土地招拍挂制度逐渐成为推动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法规逐步完善

进入21世纪,我国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相关法规逐步得到完善。2002年7月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正式生效,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此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部门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通知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了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发展历程

从经营性用地到工业用地

土地招拍挂制度最初主要应用于经营性用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应用范围逐渐扩大。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工业用地也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土地招拍挂制度已经覆盖到所有类型的建设用地,进一步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特殊情形的灵活处理

土地招拍挂什么时候开始的相关问答

  • 1、我国是什么时候颁布的土地招拍挂制度?
  • 2、工业土地从何时开始必须实行招拍挂政策,
  • 3、土地招拍挂流程
  • 4、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 我国是什么时候颁布的土地招拍挂制度? (一)

    贡献者回答改革开放以后

    改革开放后对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

    2.对城市经营性土地实行使用权有偿转让

    3.修改宪法,颁布《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4.规范土地市场,强化宏观调控

    5.推行土地转让招拍挂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演变

    1978年以后,农地制度改革是以联产计酬等多种责任制形态为土地制度变迁的始点,采用渐进、局部均衡、多样化发展的制度变迁方式,直至确立家庭承包经营的农地基本经营制度。

    农地使用制度有着明显的阶段性变迁特征。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83年,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开始逐步解体,在经历了不联产责任制——联产责任制——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制度变迁后,最后确立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农户家庭经营的基本形态。第二阶段从1984年到1993年,制度变迁的主要内容是将土地承包期限明确延长至15年不变。第三阶段始于1994年,这一阶段制度变迁至今仍在持续中,制度变迁的政策除了强调土地承包期实行30年不变外,主要是强化和稳定农户家庭对土地经营拥有权利的完整性。

    现阶段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核心,是土地使用权归属和界定问题,而使用权问题的核心,是树立农户对土地使用的预期信念和土地资源合理配置问题。近三十年的农地制度变迁,从政策调整角度观察,政府一方面强调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长期稳定,一方面鼓励土地作用制度的不断创新。相对单一的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安排,客观上存在的区域经济差异和土地经营存在的比较优势不同,促使了农地使用制度的多种形态产生。

    工业土地从何时开始必须实行招拍挂政策, (二)

    贡献者回答《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设定依据: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

    2、《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78号)。

    (一)做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的衔接。工业用地出让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再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二)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作好工业用地的前期开发,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创造条件。

    (三)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及时了解工业用地的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出让的规模、结构、布局、进度和宗地规模、产业类别、土地使用条件等,保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拟出让地块周边产业布局情况等,进一步细化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类和产业类型,科学合理地确定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块面积、具体用途、土地使用条件、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要求等内容。出让方案中确定的产业类型、用地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应当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有关要求。

    (五)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

    (六)工业用地出让文件中,明确拟出让地块的投资强度要求、产业类型、具体地类等内容。

    (七)采取灵活的方式,合理确定工业项目的用地面积。既可以确定出让地块面积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也可以先不确定出让地块的具体面积,招标拍卖挂牌中通过竞单位面积地价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再根据工业项目的类别、规模、土地使用标准等合理确定出让地块的具体面积。

    (八)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向竞得人、中标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九)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合同,明确约定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要求、产业要求、具体地类等内容。加强合同管理,督促用地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土地招拍挂流程 (三)

    贡献者回答土地招拍挂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预招标工作计划,并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批。

    标书准备:

    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地块资料,准备并打印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

    出让人在招标开始日前至少20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招标时间和地点。

    出售招标文件与组织现场踏勘:

    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招标文件,并组织有意向的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受理与资格审查: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和诚信记录,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投标与开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放入标准箱。出让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与确定中标人: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公布交易结果:

    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在指定场所和媒体公布招标出让结果,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签署转让合同:

    中标人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天内与转让人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注意:流程为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基本流程,对于拍卖和挂牌出让方式,其流程会有所不同,但同样强调交易的公开性和规范性。具体流程可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四)

    贡献者回答一、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流程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有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述投入标箱。

    9、开标: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11、公布成交结果: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流程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和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有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竞买资格: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

    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9、公布成交结果: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流程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挂牌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4、出售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报价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挂牌资格: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8、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在报价截止后,如果还有竞买人报价,可以填写《竞价申请书》,并通过传真的形式将《竞价申请书》传真到挂牌文件规定的地点。

    9、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日次日,按照挂牌文件规定确定是否成交,并确定竞得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同时,对需要现场竞价的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和佣金。

    10、公布成交结果: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场所、媒体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1、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依据: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三条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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