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导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落户,追求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机会。然而,这一过程也伴随着对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保障的关注和挑战。如何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在享受城市生活的同时,不失去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深入探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一、法律保障:明确承包权不可强制退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文件也多次强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承包权。这些法律和政策依据为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确权登记:夯实权益基础

确权登记是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基础。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可以明确进城农户的承包地面积、位置及权属,确保权证合法有效。同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实时更新承包关系变动信息,如流转、继承等,确保权属信息透明可查。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为土地流转和退出提供了便利。

三、自愿有偿退出与流转机制

对于愿意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进城农户,应建立健全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农户可自愿申请退出承包权,经过“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复核→县级确认”流程,并获得合理经济补偿。退出土地由村集体优先用于解决无地少地农户需求,或通过市场流转提升利用效率。同时,鼓励进城农户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签订规范合同并备案,保障其租金或分红收益。

四、纠纷解决与权益救济

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的过程中,纠纷解决与权益救济机制同样重要。当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可以通过内部协商、行政干预和司法途径等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调解承包权争议,乡镇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可以对违规收回承包地行为进行责令整改。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则可以作为最终的司法救济渠道,解决权属纠纷。

五、政策配套与监督落实

为了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还需要加强政策配套与监督落实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普法教育纠正“进城即失地”的误区,明确农民可保留承包权,并通过定期督查土地权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进城落户户、外嫁女、入赘男等群体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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