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的送奶时间,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其权益。根据相关政策,法定哺乳期女职工每天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若女职工生育的是多胞胎,则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将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一规定确保了女职工在忙碌的工作之余,能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和喂养新生的婴儿。单位如果允许,送奶事宜可在这1小时内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操作方式则可能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性质而有所不同。
女职工送奶时间怎么规定的 (一)

贡献者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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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目前法律对女职工哺乳期间的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哺乳期长度为一年,自婴儿出生时起至婴儿满一周岁时止;(2)对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予以适当限制;
(3)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还可适当增加。
(4) 每天给予一个小时哺乳假,可分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也要合并使用。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期未满多少周岁的规定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随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除女员工存在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且女员工在哺乳期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国家规定哺乳期一天几个小时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哺乳期一天1个小时。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正常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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