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老公一个月只给一千块生活费说是给孩子的,我想离婚,合适吗?

没有离婚老公一个月只给一千块生活费说是给孩子的,我想离婚,合适吗?

合不合适最关键的还是得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过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起诉离婚,那法院就要审查你们之间的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之后男女双方的薪资应该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用于共同的生活和孩子的抚养。

如果男方工资较高,却只给你们母子每月一千元的生活费,剩下的钱您要都不给的话,我觉男方的做法有点过分,您可以试着和男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您也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最后的决定还是需要您自己来定,如果需要关于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方面的解答,建议您向律师咨询。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离婚应该给孩子多少钱抚养费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典诚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