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狂奔——2009年内蒙古“10·17”重大越狱案,震惊了全国。2009年10月1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内,四名重刑犯经过长时间的预谋和准备,利用监狱管理漏洞,杀害了一名狱警,抢夺警服和出入卡,大摇大摆地从监狱大门狂奔而出。这起越狱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四名逃犯在越狱后疯狂逃窜,连续实施了多起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一时间,整个呼和浩特市都处于严密的戒备中,警方和武警部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追捕行动。
- 1、越狱狂奔——2009年内蒙古“10·17”重大越狱案
- 2、呼市高戒备监狱关押什么罪犯
- 3、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介绍
- 4、内蒙古纸面服刑犯再曝减刑黑幕,到底是什么回事?
- 5、“我是因吃饺子不蘸酱油,才被抓进来的!”内蒙古最离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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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狂奔——2009年内蒙古“10·17”重大越狱案 (一)

答本文讲述的是2009年内蒙古发生的一起震惊全国的重大越狱案。四名主犯包括董佳继、乔海强、高博和李洪斌,他们都是刑期特别长的重刑犯,因无法接受监狱生活,最终策划并执行了越狱计划。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作为其关押地点,其严密的安保措施包括高墙、高压电网、瞭望塔和24小时武警巡逻,四道关卡层层设防,几乎难以逾越。然而,四人精心策划,利用了狱警的疏忽和监狱的某些漏洞,最终成功越狱。
越狱计划始于董佳继和乔海强之间的密谋,两人通过试探和沟通,发现对方也有逃出监狱的愿望。他们讨论了多种越狱方案,包括爬墙、挖地道、藏匿于进出车辆和暴力劫持狱警等。然而,这些计划因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实施。最终,他们决定绑架狱警兰建国,通过其门卡逃离监狱。在兰建国被制服后,四人顺利通过了前两道关卡。第三道“鹰眼门”因为红外线识别系统故障而被绕过。在第四道关卡前,董佳继亮出兰建国的警服以混淆武警视线,但武警仍要求再次确认身份,导致董佳继下令高博用刀威胁武警。最终,四人成功逃出监狱。
越狱后,四人驾车逃往山西大同,但很快意识到方向错误,最终决定步行翻山越岭。在逃亡过程中,四人经历了饥寒交迫、疲惫不堪的困境。最终,在警方的追捕下,四人被逐一抓获。董佳继、乔海强和李洪斌因罪行严重被判处死刑,并于2010年被执行注射死刑。高博在逃跑过程中被警方击毙。兰建国,作为被绑架的狱警,在此次越狱案中不幸遇害,后被追认为烈士。
这起越狱案暴露出监狱管理中的漏洞以及重刑犯在长期监禁中的心理变化。四名主犯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一事件引发了对监狱管理和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的深入思考。从他们的角度来看,虽然在监狱中受到管束,但那里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而逃出后,他们反而面临更加严峻的生存挑战。这提醒我们,自由的价值不仅在于摆脱束缚,更在于如何面对生活的挑战和选择。
呼市高戒备监狱关押什么罪犯 (二)
答高戒备监狱主要关押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等明显人身危险性罪犯。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为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审时度势,将原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五监区扩建而成,占地900亩,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亿元,押犯规模为2000人,已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收押罪犯,集中了全区监狱抗拒改造、有现实危险性、死缓限制减刑和职务犯罪等罪犯,并且人数在不断增加,管理难度持续加大。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介绍 (三)
答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始建于1979年3月,初期为内蒙古自治区劳教所,1984年更名为内蒙古二道河劳改管教支队。
1990年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二道河监狱,1997年至今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1998年12月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自治区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
2001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荣誉称号。
扩展资料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正常组织罪犯劳动。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
并将其捆绑,又将另一名当班民警兰建国残忍杀害 之后,一名罪犯穿上抢来的警服,其他3名罪犯换上便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几道关卡,在最后出门时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怀疑。这几名逃犯打伤值班民警,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
2010年7月6日上午,令人震惊的“10·17”暴动越狱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3名犯罪嫌疑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构成暴力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内蒙古纸面服刑犯再曝减刑黑幕,到底是什么回事? (四)
答内蒙古监狱系统5名狱医严重违反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规定,让杀人犯王某“纸面服刑”多年,在狱外结婚、生子、旅游、工作。
澎湃新闻多方核实发现,这位逍遥法外的嫌疑人,正是2001年曾轰动一时的“高校校长买凶犯罪案”中的嫌疑人王某某。他终审被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15年。在狱医等相关人士“帮助”下,命犯王某某仅被羁押7年多时间即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出狱”。
澎湃新闻获得的权威文书显示,王某某减刑也有问题:一是行贿,二是通过买专利获得立功。
目前,呼和浩特中院已裁定,对王某某等三名重刑犯违规保外就医的暂予监外执行时间不计执行刑期。但王某某违规购买专利获得大幅度减刑的情况,尚未有纠正的信息披露。
保外就医违法,减刑也有黑幕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本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的三名重刑犯,获得了非法“保外就医”。内蒙古呼和浩特第四监狱副监狱长、兼监狱局第一医院副院长王全仁在内的5狱医因为违法帮该三人办理保外就医被刑拘。随后,2019年10月24日由呼和浩特中院裁定,三名重刑犯王某某、庄某某、邹某某外就医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三重犯在非法保外就医之前,均获得不同程度的减刑。例如买凶杀人案凶手王韵虹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5年,持枪杀人案凶手庄永华从死缓直接减为有期徒刑18年。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指控,原任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副监狱长的杨某某接受请托,对一名被判死缓的服刑人员给予关照,杨某某从中收受5万元。据通辽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019年6月28日,身为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的杨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上级指定,正在接受通辽市科尔沁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上述起诉书,罪犯王某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后,被放置呼和浩特第一监狱第一监区服刑改造。当时,第一监区监区长为杨某某。杨某某与王某甲的姐夫武某系同学关系。他接受武某及其妻子王某乙的宴请及请托,承诺对王某甲在服刑期间予以关照。为感谢杨某某对王某甲的关照,王某乙于2008年至2012年春节或中秋节,先后五次每次送给杨某某1万元,合计5万元。
2008年8月至2012年12月,杨某某任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副监狱长,分管狱政科、法制科、狱侦科、教育科工作。2008年12月,服刑人员王某甲违规购买实用新型专利的行为被监狱工作人员发现后,杨某某为使王某甲日后减刑不受影响,阻止狱侦科科长展开调查,致使王某甲使用手机与监外联络购买专利一事未被查清、查透。
依据呼和浩特市第一监狱规定,王某甲本应受到禁闭并扣50分处罚,且六个月内不予记功,但因杨某某的介入,王某甲不但未被处罚反而于2009年4月获记功一次。不久,王某甲再次违反监规,购买到三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申报材料,并顺利申报了实用新型专利用于减刑。
2011年3月,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提请对王某甲减刑,并提交了提请减刑建议书、罪犯减刑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等。此外还有王某甲于2006年8 月,2008年8月、10月,2009年4月、7月、8月、9月,2010年5月累计记功八次的印证材料,获得三项实用新型专利等相关证据。
2011年3月11 日,内蒙古高院裁定王某甲由无期徒刑减为15年有期徒刑。
澎湃新闻对比多份司法文书发现,王某甲即买凶杀人案凶手、终审被判处死缓的王韵虹。
多项专利曝光,杀人犯成发明家
根据上述文书显示,王某某2008年购买专利被发现、但未被深入调查后,2009年又购买三项实用新型专利用于减刑。
澎湃新闻查询国家专利局官网,以“王某某”为名搜索,发现申请人为“王某某”的专利多达6项。其中,2009年3月5日申请两项专利:暖壶盖外罩、便携式多功能饭盒;2009年12月7日申请“颈椎拉伸装置”专利;2009年12月8日,申请“可调速的电动修甲装置”。
上述4项专利,申请人地址均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第一监狱教育科转。该4项专利,专利权目前均已终止。
“我是因吃饺子不蘸酱油,才被抓进来的!”内蒙古最离奇案件 (五)
答1993年,内蒙古监狱中提审了一位已被关押两年的广东男子,面对询问,他泪流满面,声称自己只是因为吃饺子不蘸酱油,便被牵涉进了一场离奇的案件中。
中央部门在调查偏远地区出现的假案冤案时,发现了这一奇特事件。内蒙古的案件中,竟有一起因吃饺子入狱的记录,这引起了他们的警觉。他们决心重新审视这一案件。
这名因吃饺子入狱的男子名叫王渊,来自广东,前往内蒙古寻求发展。初到的不适应,加上水土不服的不适,让他在路边找到了一家饺子馆,享受了一顿热腾腾的饺子。
然而,在他享用之际,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大汉突然出现,指责王渊瞧不起内蒙古人,原因是他的饺子没有蘸酱油便直接食用。这一指责激怒了大汉,他与身边的人一同围攻王渊,导致王渊被残忍殴打。
令人震惊的是,这名大汉竟正是当地监狱的看所长。次日,看所长无视一切,将王渊关进了监狱,长达两年多的时间,王渊只能默默承受冤屈。
中央派来的检查人员传唤王渊,询问真相。面对检查人员的质疑,王渊泣不成声,他坚称自己无辜。经过深入调查,检查人员发现,王渊的入狱原因竟然是盗窃罪名,然而卷宗中却缺乏具体案件的说明和时间地点的详细记录,这明显存在疏漏。
调查组决定深入追查,询问内蒙古看守所人员,但面对检查人员的质问,他们显得支支吾吾,不敢多言,显然背后有问题。王渊身上多处伤痕,也证实了他在监狱中的遭遇。
原来,看所长随意为王渊加上盗窃罪名,实则他并未犯下任何罪行,只是因不习惯当地饮食习惯而遭受不公正对待。这一事件离奇至极,令人难以置信。
最终,检查人员更改了王渊的案件,将他无罪释放。王渊出狱后,心有余悸,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决定将这一事件公之于众,举报看守所,并递交律师函。看守所虽然一度嚣张跋扈,但在检查人员的监督下,最终不得不道歉并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事件揭示了司法系统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和腐败问题,提醒我们关注并维护法律的公正性,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对待。王渊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勇气、坚持和正义的启示。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典诚律网关于内蒙古协查监狱逃犯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