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西安律师收费一览表,别再多花冤枉钱了
- 2、湖南弑师案,最该反思的是谁?
- 3、陕西周至县医院停尸现在怎么收费的?
- 4、刑事案件中什么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如果指认现场是不是说明案件已经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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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律师收费一览表,别再多花冤枉钱了 (一)

贡献者回答面对西安法律事务,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值得信赖的律师事务所,以确保您不会额外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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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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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西安律师收费的一览表,确保您了解每一项收费,避免多花冤枉钱。
✅无财产争议案件: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法律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见证: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代办公证: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7%但不少于¥5000元;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部分,0.5%;
✅刑事案件一审阶段: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
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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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
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
湖南弑师案,最该反思的是谁? (二)
贡献者回答近日,湖南省沅江市第三中学47岁的老师鲍方在办公室遇刺身亡。事后法医告诉他的家人,鲍方共有26处刀伤。
刺死他的,正是他教了3年的学生罗某杰,一个从全班二三十名冲到第一名的尖子生。
11月13日,罗某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沅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最新进展
11月12日下午4时许,(湖南益阳)沅江市三中(沅江市黄茅洲镇)高三某班学生罗某杰(男,16岁,沅江市草尾镇人)与班主任鲍某(男,47岁,沅江市阳罗洲镇人)在学校发生争执,罗某杰用刀具刺伤鲍某致其死亡。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11月13日,罗某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沅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教育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死者家属和学校师生开展安抚和心理疏导,全力做好善后工作。目前,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善后工作有序。
网友声音
@神仙姐姐传说:压力太大,撑不过去的就疯了。平常又不懂得与人交流,没有朋友可以宣泄,长期下来就很容易造成偏执型人格。估计他自己也是大脑一片空白的。可惜,毁了两个家庭。现在的孩子面临的心理问题没有人关心,成绩就是人生的全部。家长还是应该多关心孩子的心理问题,及时疏导,做人比成绩更重要。
@茶冇:鲍老师的女儿,才真的需要心理疏导,自己爸爸血流成河,死在自己面前
@影像纪录者:作业把孩子逼成这样了…
@在海边捞咸鱼:孩子自身问题关作业什么事,其他孩子没有作业?现在的孩子,哪个作业不多,顶多抱怨一下,可是他动刀了啊
@齐大嘴:不是就他有压力,这话没错,所以这也是一个警告!除他以外,无数学生都已经在极限了!如果不改变这种情况,他只是第一个,悲剧还会不断发生。
@灬张小额灬:我们高三的时候老师拿钢板尺打手板,错一个字十下,老师这样打我们,我们和老师的感情依然很亲,像亲人一下,没有一个像这样的,作业不多,但是考试的时候出错是要打手板的,我们校还真没有跟老师过不去的,现在学生从来看不到自己的短处,唉,可悲
@枫林晿晚:教育变味,关怀变成学生心里压力是导致学生杀师的主要原因。
@钟雪灵:老师虽好但他忘了一周仅有三个小时的周假,对高强度的高三学生来说是多么必要和看重。已超负荷的孩子潜意识里在捍卫自己那仅有的休息权。在受到老师批评和说教后顿时崩溃和失控,把积久负面情绪亦心中魔鬼瞬间释放出来。
@怜君何故到天涯:这种性格的同学,读书时代也曾遇到过,学校应该充分重视起来,对这类学生进行不定期地心理建设和生活关注,这样才是避免悲剧重演的最好的方式。
@少爷蛇蝎男:是什么让孩子变成这样,家庭,社会,学校,谴责完之后,最好都有个反思。
@若云:如果孩子有问题,始作俑者永远是大人。
近些年来学生刺杀老师的案件屡有发生,触目惊心,件件痛心:
2007年1月6日,化州市新时代中学一名初三学生林某闯入语文老师蒙某的住宅,在老师身上刺了20多刀,40岁的女老师不治身亡。
2008年10月4日,朔州二中高一学生在教室捅死班主任。被害老师家境贫寒,才华横溢。而弑师的学生留下“死亡笔记”,“我就是个坏学生,还坏到家了……我恨老师,恨学校,更恨国家、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最终该学生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10月20日,缙云县盘溪一名初三学生丁某掐死了自己的班主任潘伟仙,一位刚刚31岁的女老师。
2011年10月16日,陕西省周至县三中一名17岁少年用匕首朝老师4岁的孩子连刺8刀。
2013年9月14日,江西抚州临川二中一名高三学生因不满班主任孙老师的严格管理,产生积怨,将其残忍杀害。死者是80后化学老师,女儿未满周岁。
2013年5月23日,渭南一17岁高一学生张某用一把约20厘米的刀直接刺向老师颈部,然后又用刀刺伤自己的胸部。幸运的是两人经过救治,均无生命危险。
2013年12月13日,泗县某学校高一学生高某行刺老师,致老师头、颈、手部多处受伤。审判期间,该学生得到老师的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后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15年12月4日,湖南邵东县一名高三学生用水果刀刺杀班主任后,居然平心静气地坐在旁边玩手机,直至校长赶到,他还能面带笑容地说出,“看到他痛苦的表情我想笑”……
面对各地频频发生学生伤害老师恶性案件,人们不禁发出感叹,老师悄然成为继医生后的第二高危职业?
面对这起案件中的尖子生、优秀班主任,我们很难想象这二者会有如此悲剧发生。
这起恶劣伤师事件也再次引发我们的反思。
教育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吗?
抬头高呼素质教育的口号,低头啃着应试教育的卷纸,中国教育何去何从?
面对这一极端个案,我们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判。
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不仅仅是家长和教师的责任,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更应该加强重视,及时疏导,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才。
陕西周至县医院停尸现在怎么收费的? (三)
贡献者回答医院较高停尸收费标准仍在执行
12月7日消息,12月4日,陕西广播电视台一名记者在西安市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时遭院方多名工作人员殴打。目前,当地公安部门侦办案件调查过程中,已对1名涉案人员行政拘留,12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然而,网络上对媒体所报道的周至县人民医院“天价停尸费”一事仍有争议。
7日,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独家回应记者称,周至县人民医院所谓的“150元/天的尸体冷藏柜存放收费标准”涉嫌违规。
记者采访遭阻拦殴打并被关进太平间
2015年11月19日,产妇喻娜娜在周至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周至县医院)生下一名男婴后不幸去世。家属认为,医院在产妇死亡一事中存在过错,并将其诉诸法院。今年7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定周至县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9.38万元人民币。随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家属拿到了这笔赔款。然而,当家属去医院打算取走产妇遗体安葬时,却被院方告知,要缴纳每日150元、总计10.2万元的尸体存放费用。
从今年11月27日开始,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栏目开始关注周至县医院“天价停尸费”一事。周至县医院副院长毛亚卫说,经周至县卫计局协调,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实际情况,11月30日,死者丈夫王先律(化名)向医院缴纳1.5万元费用后,从太平间中取走了喻娜娜的遗体。
一直追踪报道此事的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兰志涛(化名)说,他于12月4日前往周至县医院采访,在出示本人记者证及单位介绍信后,表示需要求证相关事宜,不料遭到周至县医院有关领导所指使的十余位年轻男子的殴打。随后,这些人又将他强行拖拽至保安室,并叫来太平间工作人员辛某共同对其拳打脚踢。兰志涛说,被打后,他又被强行拘禁在太平间内约20分钟,被放出后,对方叫来数人持手机对他拍照,还有人给他塞了2000元,让他“笑一笑”。
涉事医院仍在执行原有收费标准
12月5日晚,周至县公安局、卫计局等部门发布通报称,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被阻拦殴打一事发生后,周至县委、县政府立即召集公安、卫计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就事件展开调查,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周至公安部门5日对6名涉案人员行政拘留,6日晚,周至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周至县人民医院12.4案件”进展通报,称“除昨天对涉案的6名当事人行政拘留外,随着专案侦查工作不断地深入,现案件取得重大突破。12月6日,涉案当事人庞某(县人民医院保卫科科长,男,49岁)、王某(保安,男,50岁)和孙某(县人民医院监控室管理员,男,28岁)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刑事拘留。”
7日晚,周至县公安局再度发布案件通报,称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原副院长刘某某及医院保安李某、张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于今日(7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根据最新调查取证,5日行政拘留的6人中有5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已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截至目前,共有12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1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目前,兰志涛正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住院治疗。“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除多处外伤之外,他还被初步诊断为腰椎骨裂。
6日下午,毛亚卫在周至县医院向记者表示,县医院20元/天的停尸台停尸费用、150元/天的冷藏柜停尸费用“有规可依”,并向记者展示了周至县物价局今年8月出台的相关文件。他说,目前该院执行的也是这一标准。记者注意到,该院太平间门口张贴的正是这一标准。
然而,喻娜娜死亡已两年有余,用今年8月才出台的文件标准计算此前的费用是否合适?对此,毛亚卫回应说:“今年有这么个文件,之前其实也是按这个标准执行的。”
在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王先律家门前摆满花圈,正在为亡妻喻娜娜筹备葬礼。王先律说,这两天自己心里很乱,不想多说什么。但他可以肯定的是,自从妻子遗体送到太平间起,一直到今年二审胜诉之前,医院都没有就存尸费用问题和他商量过,也没有提醒过冷冻尸体的费用为150元/天。
“这两年我没有从医院接回妻子的遗体,主要是因为案子没结束,害怕领回来了医院不认他们的责任,说不清了。”王先律说。
陕西省物价局回应:医院做法欠妥
周至县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原陕西省卫生厅印发的《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规定,二级医院尸体存放收费标准为每日最高限价20元。
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7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太平间分医院自主管理和民政部门接管两类,参照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果涉事医院的太平间还没有被民政部门接管,则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相关规定执行,即二级医院尸体存放每天最高限价24元。
这位负责人强调,无论是采取哪种方法存尸,都应该只有这一个标准,当地不应以“专门的冷藏柜保存”为由,出台另外的停尸收费标准。
这位负责人介绍,即便是民政部门已经接管了涉事医院的太平间,那么按照西安市的相关规定,非正常死亡的逝者尸体存放费用,也应以4元/小时的标准计算。“这样算也只有96元/天,150元/天的标准显然不妥。”
毛亚卫介绍,2011年医院在后勤保障方面进行了社会化改革。太平间工作具体由医院总务科负责,招聘社会人士进行日常管理。他拿出已被刑事拘留的太平间管理员辛某某今年5月的工资表说,太平间管理工作者都是医院聘用的,也不存在之前所谓将太平间承包给私人的情况。
谁给他们那么大的权力乱收费,都引起公愤了,还不纠正错误!
刑事案件中什么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如果指认现场是不是说明案件已经定性了? (四)
贡献者回答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目的就是固定、核实证据。指认现场说明案件事实已经认定了。
刑事案件一般分四个阶段:受案立案阶段、侦查阶段、侦查终结阶段、案件结案。
从立案开始就会初步定性,然后在侦查中根据调查的情况有可能更改,一般移送检察院起诉时,这个定性就比较准确了,当然最终是什么性质得看法院了。综上所述,指认现场时一般是在侦查阶段,指认现场时案件已经初步定性。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侦查机关负责入、案件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对于周至团伙死亡,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