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法》中存在死刑刑法的罪名共有46个 (一)

贡献者回答我国现行《刑法》中存在死刑刑法的罪名确实共有46个,这些罪名涵盖了多个领域,具体包括:
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
放火罪爆炸罪劫持航空器罪等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罪行: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罪行: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
其他严重罪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贪污罪、受贿罪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这些死刑罪名的设置,旨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市场秩序、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重要社会利益。
适用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适用死刑的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危害国家安全类罪名: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资敌罪
危害公共安全类罪名: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意味着,即使罪名在上述列表中,是否适用死刑还需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并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刑法修正案【八】废除13个罪名的死刑是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死刑通常是对极其严重犯罪的惩罚,其适用范围有限。死刑案件在判决后,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
一、刑法修正案八废除的死刑罪名
刑法修正案八废除的死刑罪名共有十三项,具体如下:
1. 走私文物罪
2. 走私贵重金属罪
3.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4.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5. 票据诈骗罪
6. 金融凭证诈骗罪
7. 信用证诈骗罪
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9.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0. 盗窃罪
11. 传授犯罪方法罪
12. 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13.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二、死刑的适用条件
1. 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且情节特别恶劣的。
2. 死刑案件在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得到核准。根据刑法规定,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所有死刑案件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确保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3. 死刑的执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需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确保最终审查,防止出现差错。
三、死刑取消的意义
取消部分死刑罪名具有重要意义,它体现了我国对人权保护的重视,逐步减少死刑是一个稳健的举措。这次取消的死刑罪名多数在司法实践中很少适用或未适用过,如传授犯罪方法罪。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顺应了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然而,鉴于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犯罪情况,完全废除死刑尚不现实。
法律客观:《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可以判死刑的有哪些罪名 (四)
贡献者回答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放火罪: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交通工具罪: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危险物质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组织越狱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战时违抗命令罪:军人在战场上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隐瞒、谎报军情罪:故意隐瞒、谎报军情,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投降罪: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战时临阵脱逃罪: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军人叛逃罪:军职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获取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
请注意,这些罪名的判定和量刑还需根据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死刑罪名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典诚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