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例背景与目的
- 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 三、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 四、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
- 五、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 六、结语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辽宁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辽宁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该条例结合辽宁省的实际情况,对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减免范围及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条例背景与目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为加强土地管理,抑制建设用地的过度扩张,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辽宁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该条例的出台旨在通过税收手段,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根据《辽宁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凡在辽宁省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内使用土地或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这里的“土地”包括城市市区、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工矿区。纳税义务人需按照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若纳税义务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时,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分别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条例中的核心内容之一。辽宁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利用状况,制定了差异化的税额标准。例如,在沈阳、大连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五角至十元;鞍山、抚顺、本溪市为五角至八元;丹东、锦州、营口等市为四角至六元四角;铁岭、阜新、朝阳市为三角至四元八角;县级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则分别为三角至三元六角和二角至三元二角。省辖市人民政府还可根据本地区土地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划分土地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但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于贫困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四、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
为了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在条例中得到了明确规定。以下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机关、团体、军队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业务用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公园、名胜古迹的公共游览区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种植、养殖和饲养的生产用地;单位、个人举办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光荣院自用的土地等。此外,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或经民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比例占生产人员总数35%的企业自用的土地,以及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也免缴土地使用税。对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还可分别免征土地使用税十年和五年。
五、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根据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纳税人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对于违反规定不缴纳或少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市、县土地管理机关应将有关土地使用权属的资料提供给税务机关,以便税务机关更好地进行征收管理工作。
六、结语
辽宁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税收手段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条例的明确规定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清晰的纳税指南,有助于维护税收秩序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