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群租房罚款处罚标准

上海群租房罚款处罚标准

上海群租房罚款处罚标准介绍

在上海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频繁,租房需求日益增加,而高昂的市区房租使得不少务工人员和年轻人选择拼租以减轻居住成本。然而,这种需求催生了群租现象,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对群租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严格的罚款处罚标准。

群租的定义与界定

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群租是指将原有的房屋格局进行违法分割出租,从而牟利的行为。具体来说,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群租:一是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二是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三是每个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因过度拥挤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

法规依据与罚款标准

上海市对群租行为的处罚主要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根据这些法规,出租住房应当遵守建筑、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环保等多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且应以原始设计或批准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阳台、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群租行为,将受到以下罚款处罚: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时,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将处以1万元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过,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次数和整改情况有所不同。首次发现违法行为并在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将不予处罚。第二次发现违法行为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3万元7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次及发现违法行为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7万元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罚款梯度设计旨在通过加大处罚力度,促使责任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群租的危害与治理

群租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首先,群租房往往存在电表多、线路复杂的情况,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其次,群租房内人口密集,垃圾易堆积,卫生条件差,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此外,群租房内作息混乱、噪音扰民等问题也时有发生,破坏了社区的和谐环境。为了整治群租乱象,上海市政府不仅加大了执法力度,还通过立法形式禁止群租,并明确了罚款处罚标准。

同时,为了缓解租房难的问题,上海市政府还加大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在高校园区、产业和商务商业集聚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区域集中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租房群体。此外,还鼓励商业办公、旅馆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按规定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增加租房市场的供给。

全文总结

综上所述,上海市对群租行为的罚款处罚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

上海群租房规定有哪些 (一)

优质回答在城市中很多外来人员为了节约租金成本,选择一些居住环境相对较差的群租房,为了有效管理这些外来人口,上海针对群租房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下面来了解下上海关于群租房的规定有哪些。

上海市自2014年就已经开始执行相关规定,针对群租制定严格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根据规定,上海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属于违法建筑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此外对于群租也明确了界定标准: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米。

在上海集中出租房屋供多人居住的,出租房间超10间或是居住人数超15人的,出租人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完善信息登记系统并报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对于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等相关条件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其整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处以1000至30000元不等的罚款。对于出租人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整改,视其严重程度处以1万至10万元不等的现金处罚。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较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_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10万元以下罚款。

近些年来群租房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它不仅对周围的环境以及正常居民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而且很多群租房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对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群租房是随着城市化进程而出现的,由于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租赁市场需求日益增大,因此想要从根本上消除群租房,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快发展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并使其没逐步规范化,可以有效改善群租房屡禁不止的乱象。

群租房违法吗 (二)

优质回答群租房是否违法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情况。在一些城市,如北京市和上海市,已经出台了明确的政策文件,对群租房行为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群租房并不总是违法的,但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果不符合,就可能被视为违法,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以北京举例):

1、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2、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3、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符合相关规定,即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群租房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如下:

1、向公安机关举报

如果群租房内存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先予以警告,若警告后不改正,将会对其处以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向房管部门投诉

群租房本身违反了房屋租赁的相关条例,因此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房管部门会依法对群租房进行查处。

3、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投诉

这些部门也是处理群租房问题的相关部门,可以对群租房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拨打12345在线服务平台或相关部门电话

许多地方都设有类似12345的市民服务热线,可以通过该平台举报群租房问题。同时,也可以查询并拨打省级或市级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

第十三条

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房屋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

(二)具备供水、供电等基本居住条件;

(三)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四)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五)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符合相关规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上海群租房认定标准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一是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二是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三是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四是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五是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三条 加强“群租”综合治理

(一)综合治理范围

对本市中心城区和市郊城镇内,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突出、居民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群租”综合治理范围:

1. 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

2. 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3. 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4. 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

5. 每个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二)综合治理流程

1. 发现机制。各区县要依托“大联动、大联勤”等各类平台,及时受理市民热线举报、居民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综合协管员上报的“群租”问题,并建立信息记录、分送、跟踪、反馈等制度。

2. 认定机制。接到涉嫌“群租”的投诉举报信息后,由街镇组织房管办、人口办等部门,通过房屋面积信息、实有人口信息进行比对,或上门核查等方式,对“群租”行为作出认定。上门核查时,出租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综合协管员和公安等部门应予配合;对阻碍核查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3. 责令整改。经认定为“群租”的,由街镇协调房管、公安、工商、地税等部门,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分别向租赁当事人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可采取送达或上门张贴告知的方式,要求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并明确告知逾期不整改面临的行政处罚或权利限制。

4. 行政处罚。逾期不整改的,相关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集中整治。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对于“群租”矛盾突出、居民投诉集中的住宅小区,由街镇组织房管、公安、消防、工商、地税、规土、城管、卫生计生等相关管理部门,对违规租赁、违反治安、消防和人口管理规定、无照经营、偷逃税款、“居改非”、无证行医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落实执法力量,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其中,对利用出租房屋,以旅店、招待所等名称制作招牌字号,招揽住宿,或按日出租收取费用等经营行为的,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手续。未取得开办旅馆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开办旅馆。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未经工商登记擅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对利用出租房屋开办旅馆,未落实治安管理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3万元以下罚款。

上海群租房处罚规定 (四)

优质回答上海群租房处罚规定如下:

1、不符合治安、消防等标准和要求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3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未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3万元以下罚款_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万元10万元以下罚款;

2、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较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即群租)将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10万元以下罚款;

3、违反者会被限期整改并处一万元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限制)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

第十一条

(集中出租管理)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用作单位的集体宿舍。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典诚律网关于上海群租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