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矛盾的问题? (一)

答一、关于“暂扣工资”和“不结算薪资”的约定是否合法
1. 法律冲突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以“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扣发工资,属于变相克扣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0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
- 例外:若因劳动者未交接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索赔,但需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不能直接扣发工资。
2. 内部规定效力
- 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如《离职管理流程》)若与法律强制性规定冲突,该条款无效。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主张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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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离职后离岗是否属于“擅自离职”
1. 合法离职程序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 30日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劳动者离岗不属于“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或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2. 例外情形
- 若劳动者未提前30日通知或未完成必要交接(如涉及保密、财物移交等),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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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职证明含负面评价的维权方式
1. 离职证明的法定内容
- 《劳动合同法》第50条仅要求离职证明载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不得包含对劳动者能力、品行等主观评价(参考《就业促进法》第3条公平就业原则)。
2. 维权途径
- 协商要求重开:向用人单位提出删除不当内容,重新出具符合规定的离职证明。
-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用人单位违法出具离职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出具规范离职证明,若因负面评价导致就业困难,可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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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1. 用人单位扣发工资、离职证明附加负面评价均属违法,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权: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离职通知、不当离职证明等。
- 优先协商:与用人单位沟通整改。
- 行政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申请仲裁:主张补发工资、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及赔偿(仲裁时效为1年)。
2.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30、37、50、89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 《就业促进法》第3、8条。
如需进一步协助,建议咨询当地工会或专业劳动法律师。
劳动纠纷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二)
答劳动法是为了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行为的法律,也是能够帮助双方进行维权的依据,不管是哪一方,只要权益受到侵犯了就能够进行维权,不少人也会对它维权的方式比较好奇。那么劳动法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
劳动纠纷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的维权途径:
1、协商。劳动者在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
2、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
3、仲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争议的,劳动者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方在规定时间内既不起诉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 、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6、信访。劳动者在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律师补充: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维权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三)
答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主要依赖两种法定程序: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和劳动保障监察程序。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并办理复杂的仲裁诉讼手续,但由于应诉能力有限,往往难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
另一种选择是劳动监察程序,通过举报投诉来维权,此方式免去了出庭应诉的繁琐,成本较低。然而,劳动监察在处理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强力支持,导致处理难、执行难的问题尤为突出。
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劳动权利。同时,劳动者也有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尽管维权之路充满挑战,但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法律程序,将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什么是劳动维权 (四)
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尤其是劳动法及其相关补充规定在保障劳动者维权权利上起了重要作用。那么,什么是劳动维权那就让裕祥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维权:
劳动维权是指在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过程中,其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拖欠工资、增加工作量等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为自身进行合法维权。
劳动维权的途径: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劳动者可在自己的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在15日内既不起诉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举报投诉。
县级劳动部门都设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6、信访。
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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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找哪些部门劳动维权 (五)
答当遇到劳动维权问题时,可以寻求以下部门的帮助:
1. 劳动仲裁委员会 首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这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通过第三方的调解,双方可能能够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如果调解不成,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对案子进行分析并做出仲裁裁决。
2. 当地人民法院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或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 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法院作出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劳动纠纷:
1. 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就劳动纠纷问题进行协商,这是双方自愿选择的方式,不是必经程序。
2. 申请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如果一方反悔,仍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劳动维权时,可以优先考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如有需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或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劳动维权,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