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超龄子女最新政策

澳门超龄子女最新政策

### 澳门超龄子女最新定居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超龄子女定义

澳门超龄子女指的是20世纪70至80年代,父母赴澳门定居并参与当地经济建设,但因政策变动无法随迁团聚的内地子女群体。这些子女的父母多为基层劳动者,他们在澳门辛勤工作,为澳门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却因政策衔接问题导致子女定居申请被搁置,最终失去资格。

二、最新政策内容

纳入正常定居流程

为了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2009年澳门特区政府与内地政府经过协商,决定将超龄子女家庭团聚纳入正常定居流程。这一政策规定,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父母于2001年11月1日前取得澳门居民身份时,子女未满14周岁;且父母在2009年12月1日仍定居澳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由内地公安机关受理和审批,且不占用常规名额。

申请条件与手续

根据政策,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父母身份文件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转交澳门身份证明局核查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有关情况。若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存疑,还需进行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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