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我国在禁毒工作领域的重要法律文件,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该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正式通过,并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一法律的出台,不仅为我国的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体现了国家对毒品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打击的决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县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禁毒第三十一条规定 (二)

优质回答禁毒第三十一条规定如下: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禁毒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强制戒毒要几年? (三)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以前实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同时废止。这也就意味着以前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劳教戒毒已经取消,现在对于通过确认认为已经吸毒成瘾人员的行政强制措施为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是一到三年。(《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x0dx0a 根据现阶段的情况,不同地方采取的是不同的关押措施,有些地方是在当地的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执行;有的地方是分阶段执行,先在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进行行生理脱瘾(一般时间为一到三个月),然后再交由当地的司法劳教机关执行剩下的期限。x0dx0a 要提前出来的话,有下列方法:x0dx0a1.通过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办案机关,予以撤销戒毒决定。x0dx0a2.《禁毒法》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x0dx0a3.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切正牌发作期,可以在相关医院做出结论后予以所外就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几月开始实施 (四)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8年2008年6月1日起开放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七十一条本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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