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介绍

刑法修正案作为对现行刑法的重要补充和修改,对于完善国家法律体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刑法修正案(十一)是我国近年来对刑法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旨在适应社会发展新情况,解决司法实践新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时间及其主要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关注这一重要法律变革。

正文

颁布时间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正式颁布。这一修订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对刑法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修改与完善。

主要内容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容广泛,涵盖了危害公共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以及扰乱公共秩序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其中几个主要内容的简要介绍:

1. 危害公共安全罪调整:新增了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等干扰正常行驶行为的处罚规定,明确了此类行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安全生产方面,强化了事故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包括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以及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等行为。

2.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调整:针对药品领域的问题,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的刑事处罚力度。删除了“假药”、“劣药”的概念界定,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并明确了药品使用单位人员的刑事责任。

3.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调整:对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增加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处罚。

4.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与金融诈骗罪调整:取消了部分罪名的罚金范围,增加了新的处罚情形,如操纵证券期货市场、集资诈骗等。

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对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以及扰乱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犯罪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注意事项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法律修订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因此,我们在理解和应用这一修订案时,应始终保持审慎和客观的态度,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得到有效维护。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法律修订的讨论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

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知识产权类犯罪的条款做了哪些修改? (一)

最佳答案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正案对涉知识产权类犯罪方面也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共修改8处,适当提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六个犯罪的刑罚,进一步加大了惩治力度,并增加规定了“商业间谍”犯罪。

1、商业秘密罪落实中美经贸谈判第一阶段协议

中美谈判达成的经贸协议第一章系知识产权,协议约定中国应列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行为,尤其是“电子侵入、违反或诱导违反不披露秘密信息或意图保密的信息的义务……”。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修订,落实了中美经贸谈判第一阶段协议约定的侵犯商业秘密其他行为等内容。

2、加大知识产权类犯罪的处罚力度,将该罪原最高量刑限制的七年,更改为了十年

此次修正案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所有罪名中,除假冒专利罪外,均删除了管制、拘役的主刑。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均由有期徒刑作为量刑起点。

在具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为中,延长刑期,相同的的犯罪情节,原来可能量刑在3年以下或3至7年,修正案延长至5年以下或3至10年,增大了可适用刑罚惩治的力度。

3、增设商业间谍犯罪

将“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列入刑法分则条款。该条款设定于现今金融经济体系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路径息息相关,中美贸易战背景之下,中美磋商所签署的协议更是以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相关内容为核心要素。此背景之下,规范商业秘密保护、促进国内外交易环境规范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商业间谍罪”的增设,对一些企业原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将是极大的遏制,提醒一些企业避免沾染、涉及该罪名;也赋予了商业主体可以通过该罪名的设置以防范他人侵犯自己的商业秘密、有效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4、修改侵害行为,增加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类型

明确把“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纳入认定刑事犯罪的手段;针对侵权技术手段的不断变化,对黑客手段非法入侵、电脑病毒植入等计算机领域窃取机密方式做出防范。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商业秘密的概念,这将对商业秘密的认定产生两种影响, 一种是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具有开放性,可以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另一种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打击的泛化,“类推解释”的客观风险增加了。

5、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新“服务商标”,将服务商标的保护地位上升到与商品商标等同

修改后的刑法第213条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服务商标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如,微软、谷歌均为服务品牌)。

我国1988年开始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后为履行相关的知识产权条约,1993年修改《商标法》时添加了服务商标内容。但在刑事法律中,始终未将服务商标纳入到知识产权犯罪领域的保护范围中,基于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实践中亦未对侵犯服务商标的行为予以定罪处罚。此次修正案将无形化的服务增加进来,是更重视服务品牌的法律保护。

6、修改后的侵犯著作权罪将抖音、快手、斗鱼等短视频、网络直播及网游动画等纳入保护范围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化产业随之变化巨大,抖音、斗鱼为代表的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娱乐产业蓬勃发展。

此前新《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自2021年6月1日施行】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作品的定义,并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一兜底条款修改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突破了作品类型法定原则,形成作品客体类型开放的格局。

所以,这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在条款中将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涉及的“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与新著作权法同步修改为“视听作品”,增加了“美术作品”,并增加了对著作权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利的保护,及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侵权行为,也与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相互衔接。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内容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发布,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是依据社会的发展,对刑法中的相关罪名进行修正,使其更符合社会的发展,刑法修正案修改的内容比较多,主要涉及的罪名是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一条 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条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条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第四条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第五条 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条 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十一生效时间 (三)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正案除了下调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增加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犯罪等亮点外,对涉知识产权类犯罪方面也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共修改8处,适当提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六个犯罪的刑罚,进一步加大了惩治力度,并增加规定了“商业间谍”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一条 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时间 (四)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是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的刑法修正。以下是新增罪名

一、增加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英雄烈士保护法相衔接,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增加非法基因编辑等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生物安全法衔接,增加规定了三类犯罪行为:非法从事人体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的犯罪;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非法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的犯罪等。

三、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劣药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制售劣药犯罪规定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同等处罚。

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下调刑责年龄相关规定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五、严惩性侵、猥亵未成年人

增加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性侵犯罪的规定。

对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可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六、保障疫情防控

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明确新冠肺炎等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增加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人民政府、疾控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犯罪行为。

七、打击“冒名顶替上大学”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八、惩治抢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严惩金融、证券乱象

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

明确对非法讨债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十、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

适当提高刑法所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六个犯罪的刑罚。

增加了“欺诈”、“电子入侵”两种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增加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为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二条规定:“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典诚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