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该履行什么职责? (一)

优质回答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县级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责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表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能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1.参加决策的作用。2.监督推动的作用。3.桥梁纽带的作用。4.模范带头的作用。
人大代表的职责: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三、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五、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六、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八、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下人大代表的义务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人大代表权利:
1.审议权。2.表决权.3.提名权。4.选举权。5.质询权.6.提出罢免案权。7.提议权.8.发言表决免究权。9.人身特别保护权。
人大代表的义务: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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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具有哪些职责 (四)
优质回答一、职责概述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他们通过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履行其职责。
二、发言和表决保护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受到法律保护,不受法律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代表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三、提出建议和批评
代表个人或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开展视察活动
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进行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政府及其他机关的工作。代表可以持证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视察,被视察单位应如实汇报情况,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并改进工作。
五、组成代表小组
代表可以根据便于组织和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宪法和法律、进行调查研究、开展视察和其他形式的代表活动,以及协助当地国家机关推行工作等。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
代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代表要密切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接受其监督,并努力为人民服务。不在选民或选举单位所辖范围内工作、居住的代表,至少要参加一次代表活动。
七、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离开其工作岗位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市代表不少于十日,镇代表不少于七日。
八、为代表提供保障
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时,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证和便利条件,其工资、奖金、补贴等应按正常出勤对待。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应给予补贴。
九、尊重代表权利
所有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阻碍、拒绝协助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对代表打击报复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代表权利的特殊规定
对县级的各级代表实施逮捕、刑事审判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执行机关必须报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代表被执行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时,有权提出申诉,执行机关应及时转交,不得压制。
十一、缺席会议的处理
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请假。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其代表资格将终止。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典诚律网关于人大代表的职责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