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土地征收由哪个部门负责
- 2、土地没有确权被征收怎么办
- 3、承包的荒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 4、土地征收律师: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存在征地程序违法怎么办?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土地征收由哪个部门负责 (一)

最佳答案律师解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1、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的政府管。由于土地征收后,是会损害土地使用者的权益的,故此征收的流程必须要要合法。在征地前需要采取实地考察、与被征地者协商征地补偿等的方式,拟定补偿方案。
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3、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土地没有确权被征收怎么办 (二)
最佳答案若土地没有确权被征收,可参考以下办法应对:
申请确权:土地使用权人可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一般向乡镇政府或县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权后再征收土地,能减少征地补偿纠纷概率。协商解决:可以与人民政府进行协商。通常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保留证据:妥善保留征收通知、补偿方案等与征收相关的文件,这些证据能证明征收行为及相关细节,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咨询律师: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了解你在该土地上的权益状况,判断征收程序是否合法。若征收程序违法,如未履行法定程序,你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撤销征收决定。法律途径维权: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充分举证,证明土地未确权的事实以及征收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具体损失等情况。
承包的荒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三)
最佳答案土地承包期内被征用后,农民有权要求政府进行合法合理的赔偿。政府在征用土地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征用条件,经过合法程序,并且赔偿金额应当合理公正。那么承包的荒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网友咨询:
承包的荒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阚蕾蕾律师解答:
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荒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并非农民个人所有,故被征收荒地的补偿费用应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阚蕾蕾律师解析: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系为保证农民的生活所需,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承包户享有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不具备社会保障功能,更多是带有商业性质,承包户不会因土地被征收而丧失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在土地被征收后,相应的土地补偿款应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户的损失可以通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形式得到添补。当然,承包户因土地被征收,造成剩余承包期限内无法继续承包经营的损失,可以要求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阚蕾蕾律师简介
合伙人律师
私人法律服务领域: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经济纠纷、债权债务等。
企业法律服务领域:并购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与风险投资等,为多家企业及基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土地征收律师: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存在征地程序违法怎么办? (四)
最佳答案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若政府存在征地程序违法,作为受害方,应如何应对?通过案例分析,让我们深入了解。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村民王某某,其合法宅基地被纳入2023年的项目建设征收范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得知200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鲁政土字[2005]540号批复涉及征收其所在社区建设用地。为维护自身权益,王某某委托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丽娜、马中美代理维权。京平律师指出该批复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如未依法进行预公告、侵害知情权,未对土地现状调查并交相关组织和农户确认,侵害确认权,未组织征地前听证及告知听证权利。最终,山东省人民政府确认该批复违法,保障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律师介入后,通过以下努力赢得了纠纷:
1.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明确指出征地材料在报批前应严格依法进行入户调查,而此次案件中这一关键程序未得到履行。
2. 强调《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被严重违反,具体表现为未进行预公告、侵害知情权,未调查土地现状并交付确认,侵害确认权,未组织听证及告知听证权利。
3. 指出批复至2022年才实施,已自动失效,为申请人赢得有利结果。
面对类似困扰,律师建议: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自身权益奠定基础。
2. 合法获取信息,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
3. 关注征地程序合法性,检查预公告、确认权、听证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4. 发现违法情况,通过合法复议或诉讼途径维护权益,法律是保护权益的武器。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土地征收律师咨询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典诚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