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武锡文简介
- 2、追砸运钞车后果怎么样?
- 3、番禺银行大劫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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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锡文简介 (一)

最佳答案2010年4月24日清晨7时45分,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兴区发生了一起枪击致死案件。一名运钞车押运员在新兴区西正阳街上的龙江银行门前,开枪将一名男子打死。死者名叫武锡文,他在一家水泥厂做保安。 当时,武锡文刚下夜班,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这起案件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和悲痛。
七台河市新兴公安分局副局长赵和平表示,持枪打人者是七台河市保安押运公司的保安员,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他不便透露。 这起案件的真相和凶手的动机至今仍是个谜,但可以肯定的是,这起事件对武锡文的家庭和朋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和痛苦。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重视安全问题,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武锡文的离世让人感到无比惋惜,他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对家庭和工作的付出和努力,将永远被人们铭记。我们应该以他为榜样,珍惜生命,努力工作,让生活更加美好。 最后,我们也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查明案件真相,给武锡文的家人和朋友们一个公正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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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锡文出生在七台河市一个农民家庭,是一名优秀退伍军人。他和武锡文从小一起长大,武锡文非常孝顺、为人实在。 据武锡文原所在部队——抚远县边防工作站指导员李岩介绍,武锡文2006年入伍后任职通讯员,人品正直,军事技能过硬,入伍一年即获得“优秀士兵”称号,任职副班长。
追砸运钞车后果怎么样? (二)
最佳答案2016年10月27日广东东莞一男子追砸运钞车被押运员开枪打死一案,近日公开宣判。
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获悉,法院认定运钞车押运人员梁金明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6年10月27日中午12时许,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南路附近,一男子因追砸押款车,被押运员枪击,后救治无效死亡。
当天,长安镇政府就此事通报称,押款车执行押运任务经乌沙兴三路路口附近时,男子黄某(江西人)追砸车辆,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事发后有传言称,被击毙的黄某在事发前与运钞车发生了剐蹭。死者父亲称,自己走访了事发地附近的店铺老板,据他们说,当时,黄武林走在路边,运钞车把他剐蹭了一下,黄某差点摔倒,然后在路边的花坛上坐了大约一分钟。此时,运钞车恰好在前方约100 多米远的路口等红灯,黄某因此就愤怒地追了上去,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死者家属认为,黄某是被“走走停停”的押运车,“钓鱼一样诱杀的”。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涉案的押运人员梁某(男,30岁)刑事拘留,立案调查;11月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梁某批准逮捕。
案发一个月后,受害方与东莞有关方面经过艰难谈判,最终达成了18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协议,赔偿款足额打入受害方账户。
2016年12月1日,该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次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该案的警情通报:在死者黄某第一次打砸运钞车前,双方行进路线没有交集,排除运钞车与黄某发生碰撞、摩擦的情况。
根据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视频及警方调查,12时04分运钞车在振荣南路红绿灯路口停车等待绿灯时,遭黄某使用石块等物扔砸;车右后视镜被黄某掰断丢弃至路边绿化带。涉事运钞车立即闯红灯前行躲避,由于车流密集无法前行而第二次停车,黄某追上来继续用石块砸击车窗。运钞车继续前行通过红绿灯后第三次停车,车内人员报警并报告所属公司调度室,此时黄某再次追上用石块砸车窗玻璃。运钞车继续前行一段距离后第四次停车,等候公司指令,此时黄某又上前打砸运钞车。运钞车又继续前行一段距离躲避并第五次停车,黄某再次追上运钞车打砸,期间押运员梁某开枪将黄某击倒。此时运钞车距离第一次被打砸地点共约460米。
专案组还走访调查了案发地附近凉茶店、手机店、自行车维修店及附近工厂员工、路过现场的司机等10余名,均表示未见到运钞车与黄某发生擦碰。其中,曾接受媒体采访称目击黄某与运钞车发生过擦碰的莫某、朱某、高某、肖某,均表示未亲眼看到运钞车与黄某发生过擦碰,只是听到别人议论和猜测的。
另经勘查,涉案运钞车除砖石敲击凹擦痕迹外,车身四周灰尘分布均匀,未出现明显的灰尘擦划痕迹。综合相关勘查、调查情况及视频资料,在黄某第一次打砸运钞车前,双方行进路线没有交集,排除运钞车与黄某发生碰撞、摩擦的情况。
涉案押运员梁某为东莞市某押运公司正式员工,依法持有持枪证,案发当天为涉案运钞车车长,并配有一支防暴枪。其开枪击倒黄某使用的子弹经鉴定为橡皮霰弹。案发当日11时14分许,梁某指挥涉案运钞车从大朗镇前往长安镇执行押运任务。
2月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追砸运钞车案”公开宣判。判决运钞车押运人员梁金明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7日上午,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在执行押解任务途中,遭到黄某持砖块等物追砸,致使押运车倒视镜损坏,无法正常押运。运钞车护卫员兼车长梁金明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对仍继续砸车的黄某开了一枪。随后,梁金明立即指挥同车人员报警并拨打120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施救,黄某因伤势较重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金明在履行押解运钞车职务时,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为制止黄某的不法侵害,开枪射击黄某属于防卫行为,但造成黄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因梁金明有自首情节和较好的悔罪表现,骏安公司主动向黄某家属说明情况并补偿损失,已取得了谅解,应依法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番禺银行大劫案详解 (三)
最佳答案番禺银行大劫案指1995年广州番禺武装抢劫运钞车案,是当年全国十大刑事案件之一。以下是案件详情:人员:7名罪犯,主犯陈恂敏是潜力无限的青年才俊,大学毕业后进入广东清远公路局,承包公司后年收入达百万;何伟光是其大学同学;陈海强是其远亲,曾当兵,后成其司机兼保镖;其余4人为何永新、袁长荣、吴兆全、何冬海,除吴兆全是广西人,其他皆是老乡,且多是同学或发小,吴兆全最后加入。起因:1994年底,陈恂敏公司拿到修路开发权却缺启动资金,与何伟光商量后决定抢劫,前提是要有枪。准备搞枪:何伟光认识清远建行保卫科陈建和公安局刑警队杨冬,6人与其交好。陈恂敏编造遇劫经历,多次向陈建借枪,最终获五支64式手枪;又从杨冬处拿到200多发子弹,1995年2月解决枪的问题。踩点训练:因何永新曾是押运员,团伙决定抢广州番禺农行押运车。他们在北郊储蓄所附近酒店包房踩点,吴兆全此时加入。为积累经验,1995年10月在清远某工行储蓄所“训练”,何伟光带人抢得15.8万人民币和6.8万港币,陈恂敏未参与也未分钱,之后开始谋划番禺抢劫案。规划路线:陈恂敏决定抢车运钱,详细规划逃窜路线,考察踩点花费近百万,计划抢到押运车后走水路。抢劫过程:1995年12月22日7点半,7人在北郊储蓄所附近等待。押运车一到,何伟光头戴头套,持54手枪拉开驾驶室门,拽下司机开枪并抢其腰间手枪,未打死司机。此次抢劫共夺走1300多万人民币和241元港币,还有押运人员的两支手枪。后续:警方迅速追捕,近两个月内逮捕多名嫌疑人,但主犯陈恂敏等逃脱。2017年1月5日,最后两名主犯在云南落网,案件终结。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运钞车打死人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