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小产权房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021年,东莞市针对小产权房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为市场带来新动向。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的通知,政策主要对已办理和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已办理相关证件且违法建筑已完成补办的项目,需通过规划核实后才能办理转红本;而未办理证件的项目,则需符合特定条件才能补办工程规划许可及进行规划核实。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对东莞小产权房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
东莞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21 (一)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2021东莞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第一种情况 :
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满足这个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该项目的现状违法建筑通过补办总表审查后,市规划局才能为其新建建筑和现状违法建筑办理规划核实。等待核实确认无误后,等待市规划局发函后即可办理转红本。
第二种情况 :
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需要注意的是,楼盘要属于2016年5月已建成,且在该项目通过补办总表审查后,市规划局才能为其现状违法建筑补办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办理新建和现状违法建筑的规划核实。要去办理新建建筑物的规划许可手续{也称建房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21 (二)
优质回答2021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公明小产权房。
从源头上禁止小产权房新建及现房买卖,地方政府严格把关“一户一宅”,村民以私人宅基地向国土部门申报住宅项目全部从严审核,源头上遏制“小产权”再次流入楼市中。
村民自建房的过程中,当地城建部门都会现场执法,随时对加建加盖等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
2、深圳统建楼。
人性化处置已经建成的小产权房顶目,中国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已经完成80%左右,小产权房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准确统计,在深圳、东莞等地方,政府施行回收的方法,来用以公租房、廉租房的用途。这些小产权房重灾区规模空前,不可能一拆了之那是对资源严重不负责任的做法,所以这也是政府一直以来重点研究的课题;
3、深圳村委房。
小产权房毕竟解决了政府不能解决的住宅刚性需求,深圳、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地价房价不断攀升,市民的住房问题已影响到当地经济改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2021年东莞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 (三)
优质回答2021年东莞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如下:
一、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对于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且违法建筑已完成补办的项目,需通过规划核实。 规划核实通过后,市规划局会发函办理转红本。
二、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对于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需符合特定条件才能办理后续手续。 特定条件包括:在2016年前建成并通过补办总表审查。 符合条件后,可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
三、政策背景与市场情况 东莞市经济繁荣和人口增长导致小产权房需求旺盛。 虎门、松山湖、大朗和长安等地区由于城区聚合效应和新城市中心的建设,地产开发活跃,小产权房成为众多购房者的选择。 镇区地产市场逐渐均衡发展,房价上涨明显。
四、购房提示 购买小产权房需注意合法合规,政策规定下的小产权房在自住方面较为安全。 购房者应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所购房产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23 (四)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小产权房是我国特有的房屋类型,一般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不存在房产证,我国也严禁颁发房产证。一、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23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及其相关解释的有效时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取代。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价格相对便宜,吸引了众多购房者。根据最新政策,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明确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二、小产权房的禁止情形
1、小产权房不予发放房产证
(1)小产权房一般指未办理相关证件,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屋,其合法性不被国家承认,办理房产证等证件时,不予办理。
(2)我国小产权房面积约为66亿平方米,数量众多。尽管存在侥幸心理,但目前政策下,小产权合法化尚需时日。
2、禁止新建和买卖小产权房
(1)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组织所有,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国家严令禁止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小产权房,违规者将面临惩处。
(2)小产权房禁止新建和买卖。违规买卖者将被没收非法收入,城镇户口者禁止购买农村房屋。
(3)小产权房不容许买卖,但可转让,转让双方需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转让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3、禁止将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1)目前农村土地和房屋数据统计工作正在进行,尤其农村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该项工作可能存在遗留问题,需政府妥善处理。
(2)国家政策不承认小产权房,因此农村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不能进行小产权房登记,也不容许将小产权房合法化。
三、小产权房产生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大中城市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超出一般就业人员收入水平。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无法满足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因此拥有大量现实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可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自行经营,且自建住房可交易。政策法律规定存在模糊不清之处,为小产权房建设留下擦边球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法律客观:《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虚假土地登记,未经依法处理的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违法用地如借户籍制度改革或“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不得登记发证。对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为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有哪些 (五)
优质回答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规定,实际上政策上并没有特定的条款针对小产权房进行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依法进行登记,以此发生法律效力。小产权房由于无法取得登记,因此没有直接的政策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意味着,未经登记的小产权房在权利变动上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该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具体规定。这意味着,小产权房因无法进行登记,无法受到该统一登记制度的保护。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虽然政策上没有特别规定小产权房的管理方式,但根据法律原则,未登记的小产权房在权利变动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涉及小产权房的交易或权益变动时,应谨慎对待,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典诚律网关于小产权房子最新政策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